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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鸵鸟抵偿货款,案子结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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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鸵鸟抵偿货款,案子结了!

用鸵鸟抵偿货款,案子结了!

原标题:用鸵鸟抵偿(dǐcháng)货款,案子结了!

□周凌云 沈兆政 卢梦莹 文/图(tú)

“这些(zhèxiē)鸵鸟本来就是准备卖了用于还债的(de),但一直找不到销路,日常饲养压力也很大,现在能以物抵债将这个案子解决掉,真的很感谢你们。”2025年(nián)5月19日晚上,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(gànjǐng)采取“以物抵债”的方式,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。

此前,被执行人舒某未履行(lǚxíng)生效判决确定的应支付吴某的货款及利息共计3万余元(yuán)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干警调查发现,被执行人舒某除了家中养殖的鸵鸟外,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(cáichǎn)。得知(dézhī)情况后,申请执行人吴某表示家里正好养殖家禽,可以接受用鸵鸟抵债。最后经协商,双方一致同意以5只鸵鸟及1000元现金(xiànjīn)用于清偿(qīngcháng)全部欠款。

当天晚上,柯城区法院派出5名执行干警(gànjǐng)前往现场,经过近3个小时(xiǎoshí)的共同努力,成功将用于抵债的5只(zhǐ)鸵鸟交接给申请执行人,案件得以执行完毕。

图①:执行干警前往鸵鸟养殖场(yǎngzhíchǎng)。

图②:执行干警拍照记录鸵鸟(tuóniǎo)养殖场现状。

图③:执行干警牵引(qiānyǐn)鸵鸟。

图④:执行干警清点鸵鸟(tuóniǎo)数量。

图⑤:执行干警协助工人(gōngrén)将鸵鸟装上厢式货车。

图⑥:申请执行人在结案材料上签字确认。(周(zhōu)凌云(língyún),沈兆政,卢梦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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